來源: 第一物流網
近日,國家發改委等20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欠著運費遲遲不給、拖欠貨款無力償還而“跑路”,在國內運輸物流行業,相信很多貨運司機和企業,都遭遇過“爛賬”的折磨。
面對種種欠錢不給的行為,一方面需要司機和貨主仔細甄別合作對象,另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對運輸物流行業“老賴”的打擊和懲戒力度。
近日,國家發改委等20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從政策名稱來看,《合作備忘錄》目標性很明確——聯合懲戒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
懲戒對象都有誰
《合作備忘錄》規定,只要出現以下三類情況之一的,都在被懲戒的范圍之內:
第一類,違反運輸物流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
第二類,違背誠實守信原則的;
第三類,經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并被列入運輸物流行業“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及負有直接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掛靠貨車實際所有人及相關人員。
失信者處處受限
其實,早在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
對于失信被執行人,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高消費等方面將遭遇瓶頸。
此次出臺的《合作備忘錄》指向更為具體,聚焦運輸物流行業的失信主體,從準入和支持、監管、金融、從業資格等方面作出了諸多限制。
聯合懲戒如何實施
如何落實上述懲戒措施,讓失信主體自食惡果,是減少直至消滅“老賴”等失信主體,構建運輸物流行業誠實體系非常關鍵的環節。
一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定期向參與失信聯合懲戒的部門和單位提供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相關部門根據本備忘錄約定的內容對“黑名單”中的失信主體實施懲戒。
二是,逐步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有條件的部門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
三是,涉及地方事權的,由簽署部門和單位將“黑名單”推送給地方相關部門,地方部門按照本備忘錄內容實施聯合懲戒。